今天发布了一篇关于刘炳森隶书的文章,在文章中,我分析了刘炳森从三个方面表现出了他的艺术贡献,一是他的用笔和功力,二是他在隶书中的书写态度,三是他的隶书字形。其实,我并没有偏左或偏右,只是从事实的中间进行了简单地分析。因为在我看来,刘炳森的隶书还是很有受众群体的。但没想到,文章一出,就有人以私信的方式,表达了他是印刷体。

其实,仔细一想使知,刘炳森的隶书写的是端庄秀美,很是符合大众审美的需求,深受大众的喜爱。而一些书法家的作品中,大多数都硬是把字要写歪,写斜,以此来表达书法的艺术性。其实,这两者之争,并非是对某个人的争议,而是两派书法审美的争议。

在当代书法大赛中,如果有人把刘炳森的作品送到展览上,按照某些书法家的观点,他一定是入不了展的,因为在他的作品中,字的大小相统一,墨色的变化相统一,章法的安排相统一,没有书法的艺术性可言,因此,这类作品虽然写的好看,但并没有书法的艺术性,所以评委也不会给他入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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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对于那些写的丑一些、怪一些的作品来说,它们大多数都是以表现书法艺术性为主,把字的大小、正侧,墨色上的干枯浓淡、章法上的疏密关系表现了出来,在评委看来,这类作品的艺术性很强,表现了时代精神,是符合书法艺术性的要求的,因此,入展也就有了可能性。

书法究竟是不是写字?是不是一定要把字形写得好看,就像刘炳森隶书那样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发表观点,一起讨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